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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干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干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吨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消毒后的餐饮其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己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情洗、保持洁净。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三章   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干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卸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井保持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干250克的样品留置干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四章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凡患有痢疾庙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干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情水洗手舷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情洁的工作衣、帽,井把头发置干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厨砷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井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井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习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问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干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井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干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倩不上报的学校和贡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贡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倩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贡任。

第六章   附则